中国淀粉(0383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提名委员会成立 - 提名委员会于2007年9月5日经董事会决议成立[3][6] 委员会人员构成 - 委员会主席须由董事会主席或独立非执行董事出任,多数成员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至少一名成员为不同性别的董事[7][11] 会议相关规定 - 召开委员会会议须提前至少七天发通告,除非全体成员同意[11] - 委员会会议法定人数为两名成员,多数出席成员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15][19] - 委员会每年至少开会一次[15][19] 委员会职责 - 检讨董事委任等提名程序并提建议[15][19] - 每年检讨职权范围及有效性并提修订建议[27][28] - 至少每年检讨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并提建议[27][29] - 物色合适董事人选并按多元化政策挑选[27][29] - 执行及检讨董事会成员多元化与提名政策,向董事会提修订建议[33] - 评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33] - 就董事委任、重新委任及继任计划向董事会提建议[33] - 确保每位董事获委任时取得正式委任函件或服务合约[33] - 支援公司定期评估董事会表现[33] 其他规定 - 委员会秘书保存会议记录和书面决议,记录成员出席率[30][31][32] - 公司组织章程对董事会议及程序的规定适用于委员会[34][36] - 董事会可在合规前提下修订、补充及废除职权范围条文及委员会决议[3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