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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帅尔(002860) -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
星帅尔星帅尔(SZ:002860)2025-08-20 16:32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力,根 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 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之积,出席会议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 票权全部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 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为确保独立董事当选符合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分开进行,均采用 累积投票制选举。具体操作如下: 选举独立董事时,出席会议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该次股东会 应选独立董事人数之积,该部分投票权只能投向该次股东会的独立董事候选人。 选举非独立董事时,出席会议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该次股东 会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之积,该部分投票权只能投向该次股东会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一)董事候选人以得票多少的顺序来确认是否能被选举成为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