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帅尔(00286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辞任,应在辞任前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 自送达董事 会时生效。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 或独立董事辞任导致 董事会或者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公司 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 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拟辞职的董事应当继续履 行职责至新任董事产生之日。 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届满前辞任,应提前 1 个月书面通知董事会,合同另有 约定的除外。 董事会有权决定是否批准,董事会未批准而擅自离职的,公司有权 追究其责任。 第五条 董事会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报告后,将在 2 日内披露有关 情况。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运营稳定,保障股东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按《公司章程》规定执行,任期届满,除非经股东会选 举或董事会聘任连任,其职务自任期届满之日起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