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帅尔(002860)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8月
星帅尔星帅尔(SZ:002860)2025-08-20 16:45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5] 关联交易审批权限 - 董事长可批准与关联自然人不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不超300万元或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的关联交易[8] - 董事会可批准与关联自然人30 - 3000万元或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与关联法人300 - 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 - 5%的关联交易[8] - 股东会表决并授权实施高于3000万元且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5%的关联交易[9] 关联交易计算原则 - 涉及“提供财务资助”“委托理财”等按发生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13]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或不同关联人进行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13] 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金额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14] - 与关联人签订超三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及披露义务[20] - 某些交易可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如公开招标[21]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遵循市场价格原则,无市场价按成本加成定价,都不适用则按协议定价[18] 关联交易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0]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扣除关联股东表决权股份后,出席非关联股东表决权过半数同意通过[22] 关联交易披露规则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含)应及时披露[28]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含)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含)应及时披露[28] 制度相关 - 制度与《股票上市规则》或《公司章程》冲突时以其为准并及时调整[30]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订、修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0] 其他 - 资料涉及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8月相关内容[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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