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帅尔(002860) - 《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责任追究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未能勤勉履 行职责、义务以及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公司年报信息出现重大差错, 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时,需追究其责任并进行相应处理。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增强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 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根据《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09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工作的公告》(证监会公告[2009]34 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杭州星帅尔电器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等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负责公司年报信息提供的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及其负责人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