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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帅尔(002860)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星帅尔星帅尔(SZ:002860)2025-08-20 16:4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4月12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152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35971.2516万元,已发行股份数为35971.2516万股[6] 股权结构 - 公司设立时发起人股东合计持股5000万股,占注册资本比例100%[12] - 杭州富阳星帅尔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262.625万股,占比25.2525%[12] - 楼月根持股2029.405万股,占比40.5881%[1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3] - 董事会可决定3年内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16] 公司运营决策 - 公司增加资本可采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5种方式[16]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需按规定程序办理[17] 股份收购与转让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有减少注册资本等6种情形除外[17]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8] 股东权益与限制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0] 股东收益与监督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0]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收益规定,董事会应在30日内执行[21] 股东查阅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5] - 公司拒绝股东查阅请求,应自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15日内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25] 股东决议异议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6] 股东诉讼请求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人员提起诉讼[28] - 股东请求后,审计委员会、董事会30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28] 股东股份质押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0] 股东会审议事项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3]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5]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3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7] 股东提案与通知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47]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47] 股东会投票与记录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4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48] 股东会决议通过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8]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8] 股东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59] 关联交易与董事提名 - 关联交易事项需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过半数通过[60] - 公司董事会以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61] 利润分配规定 - 公司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需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64] 董事任职资格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刑或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缓刑考验期满未逾2年不能担任董事[66]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董事等对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董事[66] 董事会相关规定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不设职工代表董事[75]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76] 交易审批权限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董事会审批,超30%需董事会决议并提请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78]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批,占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78][79] 财务资助与关联交易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单笔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83]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需董事会审批,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比超5%需提交股东会审议[84][85] 董事会会议规定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5]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提前3天通知[86] 独立董事规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2]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2] 审计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103]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04] 公司管理层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6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112]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112] 信息披露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18]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9]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20] 公司合并与分立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的,不经股东会决议,但经董事会决议[137] - 公司合并应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137] 公司解散与清算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时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公司应在10日内公示解散事由[141] - 公司因特定情形经股东会决议存续,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