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辰(603097) - 江苏华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3]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计算基数[4] - 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5] 信息申报与披露 - 董事和高管应在特定时点或期间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等身份信息[5]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2个交易日内向上交所报告并公告[6] - 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8] - 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8] 减持规定 - 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5][6] - 减持时间区间内公司披露重大事项,立即披露减持进展并说明与事项关系[8] 股票买卖限制 - 董事和高管在公司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等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2] 股东监管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股东买卖股票按规定执行[13] - 董事会秘书定期检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买卖股票披露情况[13] - 发现股份买卖异常及时询问,涉及违法违规向相关部门报告[13] 制度相关 - 本办法经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4] -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