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测科技(688372)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建立健全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保证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制度内容的完整性与实施的有效性,以此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公平 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应当遵守本办法的规定,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上 市公司发行证券信息披露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股东或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 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