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钨新能(688778) -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行 为,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 影响的信息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要求披露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指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 公众公布前述信息,并按规定报送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如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或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能确定其所涉及的事项是否属于本 制度所称"信息",应及时与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并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进行认定。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依法披露信息,任何机构、部门和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