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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钨新能(688778) -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厦钨新能厦钨新能(SH:688778)2025-08-20 17:47

制度适用范围 - 包括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子公司和参股公司[2] 管理机构与责任人 -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3] - 董事会秘书是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3] 保密主体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应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5] 内幕信息定义 - 涉及公司经营、财务等未公开且影响证券价格的信息[7] 信息报送 - 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应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信息[8] - 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和备忘录[21] 保密责任 - 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交易[11] 数据保密 - 公司财务人员等在公告定期报告前不得泄露相关数据[14] 信息泄露处理 - 意外泄露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及时报告[14] 档案填写与送达 - 相关主体应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分阶段送达公司[16] 违规处理 - 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公司应在2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处理结果[21] 档案保存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保存10年[21] 行政管理登记 - 行政管理部门人员接触内幕信息需按要求登记[18] 重大事项记录 - 公司重大事项应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9] 信息告知与登记 - 内幕信息发生时,知情人应告知董事会秘书[19] - 董事会秘书组织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并核实[19] 报备规定 - 公司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备[2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