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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钨新能(688778) -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厦钨新能厦钨新能(SH:688778)2025-08-20 17:47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 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和本规则的 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 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 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一 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