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厦钨新能(688778) -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厦钨新能厦钨新能(SH:688778)2025-08-20 17:47

为了进一步规范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 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第二条 董事会日常办事机构 董事会下设董秘办公室,作为董事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在董事会秘书的领导下开展 工作。 第三条 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秘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 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公司党委、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 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独立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第六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按照本规则第五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