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维化学(00246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三维化学三维化学(SZ:002469)2025-08-20 18:32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3] - 可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结果需及时公示[8] - 续聘由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股东会批准[9] 审计业务规定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2] - 事务所主动终止业务,需提前书面告知审计委员会,公司履行改聘程序[12] 信息披露与资料保存 - 每年应披露对事务所履职及监督评估报告,变更时还需披露相关情况[13] - 更换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3] - 选聘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3] 其他规定 - 审计委员会应对特定情形保持谨慎关注[16] - 事务所出现特定严重行为,公司应改聘[16]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