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维化学(00246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交易标准 - 重大交易涉及资产或金额占比达10%以上且有绝对金额要求[6] - 日常交易合同金额占比达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亿元[9]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法人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0.5%需报告[11] 风险报告 - 诉讼、仲裁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报告[12]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属重大风险情形[14] 信息报告 - 控股股东和5%以上股份股东等需报告重大信息[3]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未履行还款义务需报告担保事项[10] - 业绩预告及盈利预测修正等重大事件需报告[13]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董秘[19] - 任一股东所持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董秘[19] - 重大事件超约定期限三个月未完成,此后每隔三十日报告进展[18] 报告流程 - 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信息后第一时间向董秘报告[22] - 董秘收到信息后及时向董事长汇报[22] - 董秘分析判断信息,需披露时向董事会汇报并公开披露[22] - 董秘指定专人整理保存上报信息[23] 制度建设 - 报告义务人应制订内部信息报告制度[25] - 董秘负责定期对报告义务人进行培训[25] - 证券法务部建立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档案作为考核依据[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