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时间要求 - 信息披露及时性要求为自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4]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3]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3]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13]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3] 业绩预告与修正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特定7种情形之一,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预告[19] - 预计半年度经营业绩出现特定3种情形之一,应在半年度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预告[20] - 上一年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0.05元,可免于披露年度业绩预告[21] - 上一年半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0.03元,可免于披露半年度业绩预告[21] - 披露业绩快报后,预计差异幅度达20%以上等情况,应及时披露业绩快报修正公告[21] 其他披露情形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公司应披露[26]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应披露相关文件[24] - 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变更名称等,应立即披露[23][28] - 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被认定为异常交易,应及时了解并披露[31] 信息披露管理职责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第一责任人,证券法务部负责管理,董事会秘书负责日常事务[3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保证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4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应告知公司[43] 其他管理规定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说明原因并听取意见[47] - 证券法务部负责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保管期限10年[48] - 重大事件发生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立即报告[33] - 临时公告由证券法务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34] - 公司应如实记录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62] - 公司财务信息公开披露前应执行内控和保密制度[54] - 审计委员会负责与外部审计沟通,监管内部审计制度[55] - 对外宣传文件发布需经证券法务部提交,董事会秘书审核签发[69] - 公司应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重大信息[58] - 公司控股、参股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事务第一责任人[62] - 公司出现信息披露违规,董事会应自查并处分责任人[82] - 公司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67][68]
三维化学(00246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