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4]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在5日内发出通知[9]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在5日内发出通知[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在5日内发出通知[10]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6]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8] 股权登记与会议间隔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22] 延期或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若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2]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2] 主持情况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审计委员会召集的股东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成员推举一名成员主持[27] 表决权限制与征集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超规定比例部分,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0]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0] 累积投票制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0] 记录保存与决议执行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35]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按《公司章程》规定就任[36]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方案[36]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情况,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6]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后的次日公告该决议[39] 决议效力与撤销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无效[40]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法违规的决议[40] 规则相关 - 本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42]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45]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6]
三维化学(00246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