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铺子(002847) -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设8名董事,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董事[3] 审议事项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但不满30%,须董事会审议[4]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交易,须董事会审议[5]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交易,须董事会审议[5] - 单笔对外捐赠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由董事会审议批准[5]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6]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6] - 十二个月内财务资助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6]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6]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提议,应召开临时会议[8] 会议方式 - 非现场召开以视频、电话等算出席人数[12] 表决规则 - 不得表决未通知提案,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同意除外[13] - 审议通过提案须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担保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4] - 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开会,决议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15] 其他规则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16]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认为提案不明可要求暂缓表决[17] - 会议可全程录音[18] - 董事会秘书安排记录会议,含届次、时间等[19]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20] 生效与解释 - 规则自股东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