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19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2] 人员信息申报 - 新任或离任董事、高管需在相关决议通过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其近亲属身份信息[8]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管在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9] - 董事、高管自实际离任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持有及新增股份[9]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9]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董事、高管不得减持股份[20] - 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减持股份[20] - 公司或本人违法违规等特定情况,董事、高管不得减持股份[20] - 董事、高管不得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公司股份[22] 减持计划披露 - 董事、高管计划减持股份,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每次披露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0][11] - 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超公司股份总数1%,首次卖出的30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11] 强制执行披露 - 董事、高管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2] 增持限制 - 拥有权益股份30% - 50%,一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2%[14] - 原定增持计划期限过半,实际增持未过半或未达区间下限50%,需公告说明原因[16] - 持股50%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增持,累计达2%当日至公告日不得再增持[17] 数据管理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相关人员身份及持股数据信息,每季度检查买卖披露情况[25] 报告披露义务 - 董事、高管持股变动比例达规定时需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25] - 因股本增加等导致股东权益股份比例触及特定倍数需披露变动情况[25] - 可转债转股致股本增加,每季度结束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25] - 减少股本致股东权益股份比例触及特定倍数,在注销实施公告中披露[26] - 减少股本使股东成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该股东需履行报告、公告义务[28] 违规处理 - 董事、高管违反制度,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并披露[28] - 持股5%以上股东违反制度买卖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负责收回[30] 制度说明 - 本制度“达到”“触及”特定持股比例取值范围为前后100股[32]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2]
基康技术(83087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