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康技术(83087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3] 重大信息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属重大信息涉及对象[9] - 5种交易、5种关联交易、5种诉讼仲裁事项需及时披露或关注[10][11] - 7种情况属其他重大事件,12种属重大风险事项,8种属重大变更事项[12][13]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总资产30%需关注[14] 信息报告要求 - 信息报告义务人知悉内部重大信息当日向董事长等报告[16] - 重大事件最先触及相关时点当日预报可能发生的重大信息[17] - 重大事件主要标的超交付期限三个月未完成,此后每隔三十日报告进展[17]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报送资料需第一责任人签字[20] 人员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定期报告,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及时报送资料[20]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制定制度并指定联络人[20] - 董事等在信息未公开前保密,不得内幕交易[21] - 董事会秘书定期或不定期对相关人员沟通和培训[22] 责任追究 - 发生重大信息应上报而未上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