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康技术(83087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7]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7] 审计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辞任致条件不符时履职至新任委员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7]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0] - 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工作,内审部门报告工作并报送资料[11] - 督导内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并提交报告[12] 审计委员会会议 - 分定期或临时会议,每季度至少一次,通知会前3日送达(特殊情况除外)[18]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19] - 可现场或通讯召开,可要求有关人员列席,可聘请中介机构[19] - 关联议题关联委员回避,决议无关联委员过半数通过[19] - 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报董事会[20] 其他 - 2025年8月1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3]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