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康技术(83087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基康技术基康技术(BJ:830879)2025-08-20 18:33

关联交易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1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3]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于2025年8月20日生效实施[24] 关联方界定 - 关联法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等[7] - 关联自然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等[8] 关联交易规则 - 关联交易定价顺序适用国家定价、市场价格和协商定价原则,无则按成本加合理利润确定,无法确定则双方协商[10]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除担保外)、与关联法人成交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除担保外),应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2] - 与关联方成交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除担保外),应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股东会审议并披露[13] - 可预计当年度关联交易总金额并审议披露,超预计需履行程序并披露[14]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审议披露[15] - 关联交易涉及“提供财务资助”等以发生额为披露计算标准并累计[16] 决策程序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开会,决议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7]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回避,普通决议出席非关联股东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7] 其他规定 -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披露并股东会审议[16] - 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或担保可按费用总额作交易金额[16] - 委托关联方销售产品除买断式外按委托代理费作交易金额[17] - 关联董事回避由主持人提醒,有争议向监管或律师确认[18] - 关联股东回避由主持人及见证律师提醒,未回避其他股东有权提出[19] - 控股子公司指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当选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22]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保存不少于10年[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