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取消监事会,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废止[1] - 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变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内容为准[2] - 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共31项,多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 股份相关 - 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2223.5455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0]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有不同注销和转让时间规定[15]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按持股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同类别股东权利义务相同[11]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请求相关机构诉讼或自己名义诉讼[13][14]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14] 交易审议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多种情况需股东会审议[16][17]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况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8]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等多种财务资助情况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9]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1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股东会[39][21]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2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35] - 董事会中四名为独立董事,暂不设副董事长[3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40]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50] -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51] -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根据盈利、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等提出、拟定[51] 其他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50]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53]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过股东会决议,但章程另有规定除外[54]
奥普特(688686) -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