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瀚微(30061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选聘规则 - 1/2以上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提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议案[5] - 选聘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8] - 采用竞争性谈判等公开选聘方式,续聘可不再公开选聘[8]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12]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0] 文件保存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0] 决策流程 - 聘用或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 信息披露 - 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信息及履职评估报告[14] 审查关注 - 加强对信息安全管理能力审查[14] - 关注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报出具前等多种异常情况[16] 违规处理 - 发现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报告董事会,可通报批评责任人[16] - 经股东会决议解聘,违约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16] - 情节严重给予经济或纪律处分[16] - 有特定严重行为,经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17]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法规变动遵照新规定[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