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昌聚合(83208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制度通过 - 2025年8月19日公司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2] 离职生效 - 董事辞任自收到通知生效,高管自董事会收到报告生效,董秘完成移交且公告披露后生效[7] 补选与解聘 - 董事辞职60日内完成补选,董秘等特定情形1个月内解聘或离职[8] 后续要求 - 离职后2日申报信息,5日移交文件,忠实义务2年有效,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0][11][12] 制度说明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适用于全体董事、高管离职情形[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