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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康技术(830879)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基康技术基康技术(BJ:830879)2025-08-20 18:46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1] - 2022年11月24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注册[3] - 向不特定合格公开投资者发行13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3] - 2022年12月2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3] - 法定代表人辞任,将在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3] - 经营范围新增物联网技术服务[4] 股权结构 - 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50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6] - 蒋小钢认购股份2426.85万股,持股比例48.537%[6] - 北京新华资管公司认购股份455.60万股,持股比例9.112%[6] - 苏州京康企业(现更名为北京京康聚管)认购股份300.10万股,持股比例6.002%[6] 净资产情况 - 尤为净资产为375.80,占比7.516%[7] - 邹勇军净资产为225.50,占比4.510%[7] - 蒋小放等5人净资产均为224.85,占比均为4.497%[7] - 苏州亚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净资产为143.90,占比2.878%[7] - 侯新华净资产为81.75,占比1.635%[7] - 闵锐净资产为68.35,占比1.367%[7] - 谢坚净资产为22.75,占比0.455%[7] - 所有主体净资产合计为5000.00,占比100%[7] 股份交易与管理 - 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处理要求[1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等[1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特定股票买卖收益归公司[11]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对股东会做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可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1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请求相关部门向法院诉讼或直接诉讼[14][15]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16]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大会审议单笔金额50万元以上或累计金额300万元以上的对外捐赠事项[19][2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多种情形需提交股东大会/股东会审议[22]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应在规定情形出现2个月内召开[3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34][35]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92] - 公司利润分配采取现金或股票方式,优先现金分配,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稳定增长股利[93]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为一年,可续聘[101] - 公司指定北交所官网为信息披露媒体[105] - 公司按《公司法》等相关规定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