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昌聚合(832089) - 累积投票管理制度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19日公司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管理制度〉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制度适用 - 累积投票制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以上董事的议案,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超30%时股东会适用[6] 提名规定 - 公司董事会、持股3%以上股东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8] 投票规则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股份数乘选举董事人数之积[11] - 选举独董和非独董投票权分别计算且只能投相应候选人[11] - 所投董事选票数和候选董事人数有上限[12] 当选规则 - 当选董事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13] - 当选人数不足有不同处理方式[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