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关联人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为公司关联人[7][8] 关联交易分类及审批 - 重大关联交易指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过300万元的交易[10] - 总经理有权批准与关联自然人一年内成交金额低于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低于3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的关联交易(除提供担保外)[10] - 应由董事会批准的关联交易包括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绝对值0.2%以上且超过300万元等情况(除提供担保外)[10] - 应由股东会批准的关联交易包括与关联方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等情况(除提供担保外)[11][12] 会议及表决规定 -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需全体独立董事半数以上同意[16]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6] 担保表决规定 - 公司为持有本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提供担保,有关股东应在股东会回避表决[18] 信息告知义务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及时告知关联方情况[20]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23]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23] 成交金额计算 - 关联交易涉及“提供财务资助”以发生额为成交金额,“委托理财”连续12个月滚动发生以该期间最高余额为成交额[25] 交易累计计算 -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方或不同关联方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应累计计算[25] 预计关联交易规定 - 公司可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前合理预计本年度与关联方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金额[25] - 预计范围内关联交易应在年度和中期报告分类列表披露执行情况并说明公允性[26] - 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公司需就超出金额所涉事项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26] - 预计总金额范围内关联交易主要条件未重大变化可免执行部分规定[26] - 关联交易超出预计总金额或主要条件重大变化,公司需说明原因并重新预计[26] 关联交易豁免 - 公司与关联方达成的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表决和披露[26] 制度生效及执行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29]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9]
禾昌聚合(83208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