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康技术(83087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制度审议 -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获董事会通过,待股东会审议[3] 审计人员限制 - 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后续5年不得参与[10] - 承担首发或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审计不超两年[11] 选聘规则 - 更换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5] - 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30天通知事务所[1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关注变更事务所、执业质量、审计费用等异常情形[18] 违规处理 - 发现违规造成严重后果报告董事会,处分责任人[21] 其他规定 - 不再选聘违规审计机构,保留追究法律责任权利[19] - 文件保存至少10年,制度自股东会通过生效[1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