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威凌(871634) - 舆情管理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舆情管理制度》[3] 舆情定义与分级 - 舆情包括媒体负面或不实报道等影响投资和股价信息[6][7] - 舆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类[11] 组织架构与职责 - 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秘任副组长[8] - 舆情信息采集设在董事会办公室[8][9] 处理原则与流程 - 舆情处理原则为快速反应等[11] - 较大及以上舆情向工作组报告,重大及特别重大必要时报上级[12] - 一般舆情董秘和办公室处置,较大及以上拟订方案报审批[12] 后续措施与责任 - 处理结束后工作组消除影响、总结经验[14] - 未执行制度造成损失处分当事人并可要求赔偿[16] - 违反保密义务致公司受损保留追究法律责任权利[16]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审议通过生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