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威凌(871634)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1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表决5同意0反对0弃权[2] 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负债差错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资产总额10%以上且超5000万元等[9]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等[9] - 业绩预告重大差异变动幅度或盈亏金额超出预计范围达20%以上[11] - 业绩快报重大差异财务数据和指标与定期报告差异幅度达20%以上[11] 责任处理 - 违规应追究责任,情节恶劣从重惩处,有效阻止从轻处理[12][13] - 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改正并检讨、通报批评等[16] 执行流程 - 发生差错信息披露负责人调查拟定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季度、半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执行[18] 制度说明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解释和修改,通过之日起施行[19] - 董事会落款日期为2025年8月20日[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