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佰制药(600594) -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益佰制药益佰制药(SH:600594)2025-08-20 19:32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5] 召集请求与通知 - 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10][11]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决议公告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2]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5]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6] 会议相关时间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7]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9]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2] 股东权益与投票 - 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一股一票,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22] - 召集人和律师验证股东资格并登记[26] -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等可公开征集投票权[28]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超30%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28]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34] - 派现、送股或转增股本提案通过后,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实施[34] - 以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5]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37]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批准生效,修订亦同[39] - “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