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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佰制药(600594) -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益佰制药益佰制药(SH:600594)2025-08-20 19:32

信息披露制度制定与实施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由董事会办公室制定,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贵州监管局和上交所备案并披露[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实施,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7][8] 定期报告披露 - 需披露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年度报告需审计[14]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4]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4] 特殊情况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0][24]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7][20]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8] - 发生重大事件、变更名称等应立即披露[20][21] 信息披露流程 - 董事会秘书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发布信息并提交内容及附件[28] - 上交所专管员审核,审核通过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披露[29] 部门职责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起草编制信息披露相关工作[30]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实施信息披露制度[30] - 财务、对外投资部门对信息披露有配合义务[34] 其他要点 - 信息披露负责人变更需2个工作日内报备[36] - 宣传等公开计划实施前至少5个工作日通知董事会秘书[36] - 信息披露刊载于指定报纸和上交所网站[40] - 董事会对制度年度实施情况自我评估并披露[32]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高管信息披露职责履行[32] - 董事会秘书组织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培训[47] - 制度与法规冲突以法规为准,监管有新制度时应修订[4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实施和修改[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