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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佰制药(600594) -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益佰制药益佰制药(SH:600594)2025-08-20 19:32

累积投票制适用情况 - 适用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30%以上,选举或更换两名以上(含两名)董事的议案[2] 董事候选人提出 - 董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出[4] 表决权规则 - 每位股东表决权等于持股数乘以应选举董事名额[7] - 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应分别选举[7] - 所投候选人数量不应超本次应选董事名额[7] - 投给候选人表决权总数多于拥有的全部表决权,投票全部无效[7] 董事当选规则 - 得票总数高往低排,位次在应选人数前且超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当选[9] - 两名或以上候选人票数相同且为拟当选人中最少,进行第二轮选举[9]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人数,按不同情况处理[9] 细则生效 - 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