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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店东磁(00205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横店东磁横店东磁(SZ:002056)2025-08-20 19:33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的信 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认定 第八条 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的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一)涉及资产、负债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5% 以上;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 则》及其他相关规定,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 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任何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注册会计师独 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 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披露信息出现 重大出错,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