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恩康(301263) - 子公司管理制度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子公司的管理,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指公司依法 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具体包括: (一)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持有 50%以上股 权/股份的公司。 (三)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虽持有其股权/股 份比例低于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的企业。 (四)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虽持有其股权/股 份比例低于 50%,但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企业。 第三条 公司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