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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恩康(30126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泰恩康泰恩康(SZ:301263)2025-08-20 19:32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 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及《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 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 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规定的应当披露的信息、重大交易信息、关联交易 信息、重大经营管理信息及其他重大事项信息等。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 关人员及相关公司(包括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