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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恩康(301263) - 舆情管理制度
泰恩康泰恩康(SZ:301263)2025-08-20 19:32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品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信息;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 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 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 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 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 应对。 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