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恩康(30126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避免内幕交易,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 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制度》")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 案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司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