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恩康(301263) -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董事候选人提名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本总额1%以上股东可提非独立董事候选人[6] - 公司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8] 董事选举票数规则 - 选举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选票数按相应规则计算[11] 当选条件及处理办法 - 当选董事得票需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13]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有不同处理方式[13] 细则生效 - 本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8]
董事候选人提名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本总额1%以上股东可提非独立董事候选人[6] - 公司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8] 董事选举票数规则 - 选举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选票数按相应规则计算[11] 当选条件及处理办法 - 当选董事得票需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13]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有不同处理方式[13] 细则生效 - 本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