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田微(30093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08月)
秋田微秋田微(SZ:300939)2025-08-20 19:33

选聘规则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6]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实际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公司审计业务[7] - 1/2以上独立董事、1/3以上董事可向董事会提出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10] 履职监督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自身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10] - 审计委员会应监督检查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20] - 审计委员会需关注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报出具前等变更事务所情形[21] 聘期与披露 - 公司与受聘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12]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4] 更换流程 - 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14] - 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需在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十个工作日前向深圳证监局书面报备[17] - 董事会审议通过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后,通知股东会、前任和拟聘事务所参会[18] 违规处理 - 审计委员会发现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应报告董事会并处理相关责任人[21] - 会计师事务所违反保密协定等情节严重,公司不再选聘其承担审计工作[22] 资料保存与制度执行 - 公司应妥善保存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等文件资料,保存期限至少10年[24]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不一致时以其规定为准[26]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