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田微(30093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08月)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1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第一条 为明确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职责 和权限,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议事及决策程序,保障董事会高效、有序运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秋 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性决策机构,行使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及股东会赋予的职权,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 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三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1 名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 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他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处理董 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秘书办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