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田微(300939)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08月)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秘书的职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依据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赋予的职权开展工作,履行职责, 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公司证券事 务部是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 识,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公司应当保证董事会秘书在任职期间按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