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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柏硕(001300) - 股东会议事规则
三柏硕三柏硕(SZ:001300)2025-08-20 19:48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9]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19] 审议事项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批准[7] - 与关联人成交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关联交易(除担保)需股东会批准[7] - 单笔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借款需股东会批准[7]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通过[8]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通过[9] - 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且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通过[1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通过[12]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通过[12] 会议通知与公告 - 变更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需在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0]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通知[30]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33] 股东请求与提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2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24][2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30]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33]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3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6]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48]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等事项,除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外,还需出席会议除特定股东外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9]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52]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决议经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2/3以上通过[52]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应在年度股东会上报告过去一年工作,独立董事应述职[40]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结果[47]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0]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超出部分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无表决权,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0] - 非经股东会特别决议批准,公司不与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订立管理公司全部或重要业务合同[46] - 现任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57]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位当选董事最低得票数须超过出席股东会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股份总数半数[52][58] - 股东对同一事项不同提案不得同时投同意票[62]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等[61]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应在决议中作特别提示[62]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等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65]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68]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无法或无需在股东会上即时决定的具体事项[69] - 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等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73]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