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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科天成(301571) - 《国科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国科天成国科天成(SZ:301571)2025-08-20 19:47

报告义务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为报告义务人[8] 报告规则 - 指定联络人3个工作日内向董秘书面报告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负连带责任[9] - 营业用主要资产变动超30%需报告[13] - 多种情形下报告义务人应报告信息[11] - 各部门持续报告重大信息进展[16] 信息管理 - 董事会授权董秘负责重大信息管理及披露[9] - 重大信息指未公开且影响投资或股价的信息[6] 报告时间与形式 - 临时公告提前5或10个工作日提交材料[21] - 实行实时报告制度,形式有通讯、书面等[20] 报告流程 - 报告义务人审查信息,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提交[21] - 董秘分析判断上报事项并按规定披露[21] - 董秘指定专人整理保存上报信息[21] 其他 - 制度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6] - 控股股东转让股份应提前报告[11] - 5%以上股份股东持股变化或质押应报告[11][12] - 违反制度公司追究责任,造成损失需赔偿[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