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葆轩(87035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雅葆轩雅葆轩(BJ:870357)2025-08-20 20:03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19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独立董事任职规定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至少两名,至少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6] - 特定股东及相关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9]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9]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0] 独立董事履职与补选 - 不符合规定应停止履职辞职,比例不符60日内补选[11] - 辞职致比例不符应继续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补选[12]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4]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出席,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6] 审计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8]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9] 其他委员会职责 - 提名委员会就提名等事项提建议,未采纳需说明理由[19]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薪酬等事项提建议,未采纳需说明理由[20] 独立董事工作保障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0]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10年[21]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条件和支持[24]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4] - 按规定提供会议资料,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提延期[24][25] - 履职受阻可向董事会说明,未解决可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26]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25]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6] - 给予与其职责相适应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26]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9]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高的股东[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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