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葆轩(87035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19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议案待股东会审议[3] 募集资金使用规定 - 募投超期且投入未达计划50%应重新论证可行性[10] - 可对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期限不超十二个月,需董事会审议披露[12]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单次期限最长十二个月,需董事会审议披露[13] - 应在募投项目结项时明确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经董事会、股东会等程序并披露[13]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六个月内置换[14] 募集资金监管要求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进展,编制披露专项报告[15] - 募集资金存于专项账户,到位一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后可使用[8] - 募集资金按招股用途用于主营业务,不得擅自改变[11] - 募投项目延期需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披露[10]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股东会等程序并披露[17] 特殊情况规定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董事会决议即可[18] - 拟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应在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公告[18] 核查与责任 - 董事会每半年度专项核查并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报告[22] - 董事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并在年报披露[22] - 保荐机构每年至少现场核查一次并披露报告[22] - 违规使用致损失,责任人受处分或担责[22]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