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葆轩(870357)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
制度制定 - 2025年8月19日公司召开会议通过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3] 制度内容 - 选聘评价要素中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2]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在信息披露说明[13]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工作,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报告[15] 选聘程序 - 包括审计委员会提要求、发布文件等,聘期一年可续聘[16] - 续聘需评价工作情况,否定则提请改聘[16] 审计限制 - 受聘事务所不得转包或分包审计业务[16] - 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6] - 重大资产重组等情况审计服务期限合并计算[17] - 承担首发或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审计,上市后连续执行不超两年[17] 改聘解聘 - 改聘需审计委员会评价后经董事会决议和股东会审议[20] - 解聘或不再续聘应提前30日通知[18] 其他要求 - 审计委员会关注特定时段变更事务所情形[23]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23]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事务所相关信息及履职评估报告[24] - 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25]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解释,经股东会通过生效实施[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