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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葆轩(87035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雅葆轩雅葆轩(BJ:870357)2025-08-20 20:03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19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3] 投资决策权限 - 投资额100万元以下立项报告附项目经济评估,100万元(含)以上作可行性研究并上报报告[8] - 董事会有权决定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五类投资事项[9] - 股东会有权决定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五类投资事项[9] 关联交易规定 - 公司与关联方成交金额(除担保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交易,应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0] 投资后续管理 - 投资项目完成后30日内相关人员报告项目运作情况[13] - 一次性完结投资事项完成后90日内审查、评价,长期性投资事项一年一次,于前一年度结束后120日内进行[16] 子公司管理 - 公司确保在控股子公司选任半数以上董事并确定高级管理人员人选[16] - 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交易筹划阶段报告公司,非经批准不得交易[17] - 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及时报告,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财务和管理报告[18] - 公司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控股子公司财务报告[18] - 公司原则上不参股与自身存在同业竞争或重大关联交易的子公司,与参股5%以上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遵循相关制度[18] 分公司管理 - 分公司原则上不得与公司关联人交易,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等,重大事项及时报告,每月5日前报财务和管理报告[19][20] - 分公司参照公司制度制定相关制度并报总经理办公室备案[20] 违规处理 - 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投资损失,董事会视情况处分责任人[22] - 擅自签订投资协议草案并造成损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22] - 责任人员怠于履职造成损失,视情节给予经济或行政处分[22] - 责任人违反刑法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2]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