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南科技(30117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无锡锡南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披露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前述所称及时是指自起算日起或者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 易日内(下同)。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公司所 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能保证披露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应当在公告中作出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 第四条 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 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第五条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 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 第六条 公司依法披露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