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锡南科技(30117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锡南科技锡南科技(SZ:301170)2025-08-21 16:01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各下属公司负责人; 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公司 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公司下属分 支机构、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下属公司")。 第三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会议、 重大交易、关联交易、重大经营管理信息、重大诉讼及仲裁、重大变更、重大风 险等重大事项以及前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 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单位,应当在第一时间将有关信息向 ...